学生卡
一、使用范围:学生卡在大连市区内公共汽车、旅顺口区内部分公共汽车及长海、地铁使用时享受特殊优惠。金普新区内的公共汽车使用时,不享受特殊优惠。
二、使用方法:
1、乘坐特殊优惠线路时,须首先出示学生卡有照片面给驾驶员验视,而后再刷卡。刷卡时须在车载机感应中心7厘米距离内停留约0.3秒,当车载机发出收费提示音后,即完成当次乘车消费,余额在车载机屏幕上显示。完成交易后,应将卡片离开车载机感应区20厘米以外,以免造成重复消费。学生卡乘坐特殊优惠线路时,只限本人使用,卡片于5分钟内不能在同一车载机上第二次刷卡。其它不享受特殊优惠的消费领域学生卡同普通用户卡。
2、学生卡自办卡之日起,有效期为该学生十九周岁当年的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所持学生卡自动转为普通卡。
三、办卡充值:学生卡首次办卡仅接受大连市内5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按要求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一张两寸彩照等相关材料,开卡需交款50元现金(其中卡押金30元,充值金额20元),以后充值最低金额为20元,卡内最高余额为200元(暂定)。学生卡可在大连市公交客运集团所属充值网点、大连银行市内、开发区、旅顺口区和金州区内所有营业网点、辽宁省邮政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网点等具有代理明珠卡充值标识的网点充值。
四、补卡及退卡:
1、学生卡遗失(押金及卡内余额的损失由个人承担)由学生家长或本人、持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彩照及50元现金(其中卡押金30元,充值金额20元)到售票处5大营业网点(锦绣、南石、青泥、解放、台山)补办,当日可领新卡。
2、学生卡办理后,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退卡,确因特殊原因须办理退卡时,由持卡人持学生卡、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学校介绍信(写明退卡原因)到售票处5大营业所(锦绣、南石、青泥、解放、台山)办理退卡,退卡后无法再次办理学生卡。
五、坏卡处理:
1、学生卡损坏不能使用时,须持学生卡、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彩色近照到售票处五大营业网点进行处理。
2、经鉴定属非人为损坏的,予以免费换卡,如属人为损坏,须交押金后再予换卡。不能当时确认卡内余额的卡片,需10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处理时间,同时原坏卡及押金收据收回。
六、注意事项:学生卡不挂失,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卡片、卡片押金收据等,以备退、换卡使用。持卡人要注意保护IC卡,避免接触强磁、高温及腐蚀剂,不能弯折、划刻、污损、重压和水浸、不能在卡片上随意打孔、不能用力按压芯片、不能用重物撞击卡片等。如因上述等原因造成卡片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人为损坏,造成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建议将卡片放在护具中。
七、友情提示:使用学生卡请遵循我市相关用卡规定;充值后可在充值点用检查机对卡内金额进行检验。乘车刷卡有疑义时可即时让司乘人员进行查验。
大连市公交客运集团票务管理中心所属营业所地址及电话:
南石道街营业所:西岗区长春路335-2号 电话:82494772
解放广场营业所:沙河口区五一路88-3号 电话:84612878
青泥营业所: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电话:83622543
台山营业所:沙河口区西南路475号 电话:84324141
锦绣营业所:沙河口区锦绣路64号 电话:8682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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